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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剿碧疯子先生系列篇之一 “月色冤” (2008/08/23 19:39)

  近日,惊见江湖某术士碧疯子先生之采访月色系列,不由感慨世间炎凉,人心不古。碧疯子先生此人,从前跟在月色身后混世界的时候,一手提月色之破鞋,一手握着鞋刷兢兢业业努力擦鞋的形像至今仍历历在目。没想一朝得势,往日恩情便烟消云散,尚对月色之形像进行彻底抹黑。实在不堪,令人感叹!

  ——此题外话。

 

  本人作为月色之铁杆老友,近日又受月色之托,决定对碧疯老先生的无稽报道进行诽谤起诉,为光辉的月色形像之复辟作精彩辩护。

  同时作为资深律师,让证据说话当然是铁的原则,不容动摇。

  签于此,本律师对月色观赏的桃花进行了全方位的跟踪及了解。

    (一)、自碧疯老先生的报导见诸报端之后,本律师为收集有效证据,先后走访此趟公车的同车乘客。乘客

           婷婷心情、何红艳、冰雪靖蓉、环保美家利、

           带刺rose、苏家小米、螃蟹精、宁静儿2006、

           壹宜乙亦、锋速668、网商情怀公主、康帅、

           闻香拾女人、木蝴蝶1、曦下蔷薇

共同做证,所谓月色欣赏桃花,纯属无稽之谈,事实上,月色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怀,若不是为警告那只停错地方的可恶的蚊子,月色绝不会冷眼与蚊子相对,打那倒楣的眉眼官司。

    (二)、根据本律师对证据的掌握,所谓美女桃花实为某国某地人妖。附三家精神科医院提供的权威证据足以说明一切,至于证据的具体内容,开庭时我将请主审法官及陪审团共同过目。签于此,碧疯老先生所报道的美女言论所谓“生你养你的地方”有点常识的人都会判断,此话严重不成立。

   本律师有充份的证据证明,碧疯老先生此言明显属于杜撰诽谤。意在损毁月色先生一贯高尚的形像,并对月色先生造成无可估量的名誉损失,令月色先生损失良多。

  由此,本律师代表月色先生本人,向碧疯老先生提出索赔人民币1000万的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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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创建号:ALI-00381392
创建日期:
2006-04-05 11:31:15
修改日期:
2009-06-27 13: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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