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和一淑女走得比较近,如果你看到她的人,一定百分百赞成她是一妙人儿,经常头发梳得整整齐齐,飘逸灵动,衣服裁剪得体,并富于建筑般的体积感,总之不论白天还是夜晚,标致得体的淑女形象。
她的博客有篇文章近几日点击飙升,主要是题目太绚:在中国,什么都得靠吵架!
让淑女都能够破口大骂,能量不容小视啊!
她说:“语言的最高境界是此时无声胜有声。那么语言的最低境界呢?是什么?在我看来是吵架。非常不幸我经常处于语言的最低境界。之前我就曾经说过,“在中国什么都得靠吵架”,事实证明我一直在履行。最近吵架吵得我一再反省自己,是不是自己情绪中暑啊。可是为了争取自己的一点权益,我还是一而再,再而三的选择语言的最低境界。”
她在举例自己吵架的例子:一家在杭州很有名气的连锁咖啡店。吃完套餐付费。因为忘带贵宾卡,就不给你打折,居然还说客户资料电脑里查不到。
淑女最后总结道:我每次运用语言的最低境界时心里很不好受。虽然最终也争取到了权益,但是谁会为经常吵架而沾沾自喜呢?
我看着一阵辛酸,想着一直幽雅文气的女人,在那边破口大骂的样子,我忘记了,我大概也经常会不顾淑女形象地野蛮颠覆。
淑女在博客里写的两件事情算什么?我曾经还遭遇过更加夸张的事情,当时的好修养大概早就绝尘而去了!
第一是打车。最近杭州的司机几乎本地人可以忽略不计,大多数都是外地司机,外地司机一般热情大方,碰到东北人说不定还最能和你闲扯,这点上其实我很喜欢,但是很受不了的是,好多司机朋友们还没有把杭州的东南西北搞清楚,就开始出车了。可怜我这个路盲,打车就是因为不认路,几乎每次在出租车上,都被迫指点迷津,实在不认识了,打电话给认识路的朋友,遥控指挥,作孽啊!有次,我碰到一个司机,我说去浙江大学,他也不问,自己开,开啊开的,我觉得路不对,再问,一脸茫然,竟然连浙大都不认识,我当时非常郁闷,我也没找犄角旮旯的,杭州浙大算是标志性建筑吧?你不认路,还不早说,带着绕了好远。当时就想骂娘了。
第二是所谓的小费。好的服务,高档的地方,收点小费,也认可,虽然本姑娘不太去那些高档场所。但是,难得的几次开开洋荤,还把我点的蘑菇汤变戏法成了玉米汤,小姐还一脸难以置信得看着我,好象我在冤枉她超级的服务水平。后来我说请把点菜单拿来看,才算作罢。付钱的时候,那个15%的小费,我掏得那个不情愿啊!简直是有抢钱了!
都说消费者是上帝,其实,在中国,最弱势的“上帝” !
从经济学角度看,生产和流通的最终目的是消费,在整个社会生产链条上,消费者处于目的性的终端,因此,消费者在商品社会中享有“上帝”之称。但在我国消费市场中,消费者的角色扮演却从“上帝”到“弱者”发生了戏剧性的错位。
为什么国外的企业和商家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可以被罚得倾家荡产,而我们就做不到?我想,这绝不仅是消费者个人与企业相比处于弱势的问题,因为经济实力等方面的巨大差距并不一定导致消费者权益的被忽视。
市场经济已经搞了这么些年,消费者的地位也并没有得到实质性提升。其实,国家利益正是由个人利益组成的。只有维护好了消费者一个个个体的利益,才能更好地维护好国家的利益。
别再抢钱了!再抢,我得学会不给你,哪能就那么容易逼良为娼?!












_1223432737170.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