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在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真的只剩下那么可怜的做人的尊严?我仍清楚地记得另一个客户的话:“中国人至少要为失了商业信誉而买单两百年”身为中国人,不知你作何感想?人之初,性本善,人性美好的东西似乎与这个科技发展的速度与了反比。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而付出负责!
当然!我不是为自己而狡辩什么,如果也象我一样天天在工厂,你就能深刻体会工厂的难处,交期延误成了很正常的事,上线供应商如果缺料你不可能自己变出来吧,如果都能自己生产原材料我想也能办另一个工厂了,哪怕缺一个小小的元器件都不可能投产的,这些哪是下单的客户所能清楚的,甚至于有些客户问你连样机都没有还能生产?这个问题有点天真!我总不能把所有的产品全做了样机为了等每一个人来看吧?那我就不生产了,干脆收集成品做博物馆好了!但是,工厂就是再怎么天灾人祸延误了交期,也是一定会给客户出货的,如果尽力而为了,我相信没有人会违心地指责,而且这也是一个结果,有始有终应该是人的本份。
法不外乎人情,如果不是存心或刻意的行为,我想任何有点良知的人人都能通情达理的,有时候做事要易位反思一下,只有把事情摆在桌面上让对方去设身处地地想一下,结果不难出来了。任何事只有权衡轻重缓急,是否会给对方造成损失,孰轻孰重,何去何从。当然,人与人之间本该信任的,但是事实上人的心理却是一朝怕蛇咬十年怕井蝇。既然第一次就失信,凭什么让别人相信你以后?这也无可非议!何况别人也未必会给你第二次机会,我相信我会记住这个血的教训!
我记得一个女教师说的一句很经典的话“人不怕犯错,错了也未必会改,但一定要学乖。”同样的错误我不会重犯!如果经一事仍不会学乖的话,那活该再受罪!
张丽君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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