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从妳的文字中,我很难发现一丝日本企业的风格,那样的企业管理特色是典型的中国式民营企业的特点。
对于贵企业的管理,我以为妳是企业的二把手,没有搞好企业规范化管理,妳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也许妳会觉得冤屈,可是妳的位置决定了妳不可有解说的理由?
管理不是说“不要逼我出狠招”,管理的规范不必要等到不可收拾的时候才来做一些强制性的制度,而是提前就要依据人员不可靠性假设来制定防范性规章。
妳也是学过MBA的职业管理人士,应该发挥主观能动性,不要等待老板发话了,才去做一些修修补补的管理补充,在这样的基础上建立的管理系统,其前瞻性与合理性是大打折扣的。
从妳的资料中了解到,妳的社长是个相当仁厚的人,但是他的管理理念与妳的有较大的差异,因此有必要改变他的观念,同时需要他全力支持企业的管理完善。
我支持妳出很招,而且要批评妳出的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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