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币货款是让客户直接汇入待核查账户。待核查账户收入范围限于企业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支出须经银行联网核查后方可办理,其支出范围包括经银行联网核查后结汇划入该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以及经外汇局批准的退汇等其他外汇出。待核查账户之间不得划转。账户余额按活期存款计息。
例: 如果是08年1月至6月发生的出口,且在7月14号之后收汇,核查系统的“其他贸易”栏目中的可收汇额为零或不足的,可于2008年9月30日前,持真实性承诺书、对应的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及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直接到银行办理待核查账户中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
另: 本司的待核相帐户:
850036053908114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