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结婚三年了,有一个两岁的小孩。现在我们因为夫妻不和想要结束这场婚姻。
我老公是独生子,他父亲也是独子。家里有三个门面和两套住房。其中有一个门面和一套住房在我老公名下。那个门面现在自己用来做生意。我们和他的父母是住在一起的,生意也是一家人都在做的。 从生孩子到现在,我只在本地打工了做了五个月。因为家里有生意。家里的经济是由他父亲在管,因为这样我们也就没有积蓄。我老公名下的房子是我们结婚之前买的。现在我们要离婚了,我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和一套住房的所有权,我老公不肯给,说只能拿走我以前陪嫁过来的东西,怎么来怎么走!虽然我嫁给我老公三年了,我老公却没给过我父母一分钱赡养费。现在要跟我离婚又不是我做了对不起他的事,也是他提出的,难道我嫁给他就只是他娶的一保姆,还带结婚生孩子?顺带帮他家里做生意吗?在他家里呆的这几年,没功劳也有苦劳吧!就请保姆也要给工资吧。他倒好,我在他家里还用我娘家人给的钱。
他现在要马上离婚,也不答应我任何一个要求。还说不行就打官司。
如果我们离婚,我能要求些什么?我老公一家就是一铁公鸡,想一分钱不出。难道我在他家三年的付出和青春就这样消耗掉了吗?我和他分财产吗?请各位朋友指点指点。谢谢大家了
( 该文章转自论坛:如果离婚,我能和老公分财产吗? )









